答案是丘腦(Thalamus)。
丘腦是人類大腦最中心,也是最內層的一個區塊。由於地處要塞,四通八達,因此,丘腦與很多其它的腦區,都有緊密的聯係。人體的感覺,除了嗅覺外,都在此匯集後,再轉傳入其它腦區。此外,丘腦也在大腦旳認知功能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丘腦的英文:thalamus,源於拉丁文,經由希臘文翻譯後而來。其原始的意義為”最裡面的腔室”。羅馬帝國時代的御醫,也是西方醫學的鼻祖,克勞狄烏斯-蓋倫(Galenus Galen),在進行人腦解剖研究時,首先發現了這個腦區。大喜之下,將其稱為”奧德賽的丘腦(The Thalamus of Odyssey)”。後世學者,也有人將其翻譯為”奧德賽的新娘之床(Bridal Bed)”。由於解剖學的研究顯示,丘腦也收集來自於視神經的纖維,且位於視神經交叉的後方,因此這個腔室又被稱為視丘(Nervorum Opticorum)。長久以來,這個區域也被認為是人類靈魂儲存之地。
在這麼多的名詞中,許多學者對於為什麼稱之為”新娘之床”百思不解?這個故事,就要由影響西方歷史最著名的”荷馬史詩(Homeric)”說起了。
荷馬史詩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份是伊利亞特(Iliad),主要是描述男主角,希臘英雄奧德賽斯(Odysseus)利用木馬贏得了特洛伊戰爭,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木馬屠城記。第二部奧德賽(Odyssey),是描述男主角奧德賽斯在戰後,並沒能立刻返家,而是在荒島上流浪了10年。在這10中,他遇到了很多困難及阻礙。然而,在希臘眾神的幫助下,終於回到了他的家鄉。
他的太太長很漂亮,在家鄉非常有名,當時大家都認為奧德賽斯已死,因此,有許多求婚者。他為了能安全的見到他的太太,而將自己扮成乞丐。由於他的外觀變化太大,他的太太無法確定,他是否為真的奧德賽斯。為了測試他,於是,他的太太命令僕人將臥房中的大床搬出房間。奧德賽斯見狀大怒的說:
”這個床,當初是因為與妳結婚,由一株橄欖樹所雕刻而成,放在家中最中間的部分。而我就是以這個床為中心,建立了這個家。這個床是不可以被搬動的”。
由於這個秘密,只有他跟他太太知道,因此,他太太才確認,他就是真正的奧德賽斯,因而終於團聚,這也就是”新娘之床”的由來。
有趣的是,1822年,第一位確認及研究丘腦最完整的德國教授,卡爾-弗里德里希-伯達赫(Karl Friedrich Burdach),提出了強烈質疑。他認為蓋倫根本沒有真正的看過丘腦,因為蓋倫所描述的丘腦,是一個空盒子。而實際上,丘腦是一個實體,且是一個具有許多功能的腦區,因而將丘腦重新命名為”枕狀結節(Pulvinar)”,也就是像個枕頭狀(Pillow)的區域。
丘腦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區域,由命名的歷史,就可以看出,而目前仍然有許多功能並不清楚。根據解剖構造的研究顯示,丘腦至少包括了7個對稱的神經核群,其中又可分為30到40個小核群。由於這些特殊性,丘腦亦被稱為腦中之腦。
由丘腦的故事可以看出,研究科學的人,實事求事,非常嚴謹。但是,可能也太過斤斤計較了吧。近代科學家,為了一個二千年前的命名而提出質疑,實在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