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斯德哥爾摩四年,許多朋友喜歡問我,什麼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一種人類心理的防衛機轉,主要是為了保護自我。當一個人處在行為被限制或被虐待的情況下,隨著受害者與加害者相處的時間增長,兩者之間形成了一個正向的情感,這就被稱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1973年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一家銀行發生了搶案,在6天警匪的對峙後,雖然搶案和平落幕,然而許多被控制的受害者及銀行的職員,開始出現了同情搶匪的情懷,有一些銀行的職員拒絕到法院作證,證明這群搶匪搶了銀行,甚至於有些人還湊了一些錢,幫這群搶匪請律師辯護,因而有了這個名詞。
為什麼會出現這個現象呢?有二個理論,主要都是因為受害者畏於加害者的威脅,為了讓自己成功的活下來所產生的心理及行為。
1. 理論一:古代老祖宗所傳下來的本能。古代人們時常會受到暴力的侵略,人們為了活下來,除了暴力反擊外,他們也會嘗試著與暴力的加害者妥協。
2. 理論二:由於加害者與被害者之間呈現出高度的情緒緊張及聯結,被害者為了能夠存活下來,不得不與加害者妥協,因而出現情緒的同情。這種情況時常發生於受虐兒童與施虐父母、教練與選手之間的訓練及運送性交易工作者,也就是俗稱”馬伕與妓女”間特殊的關係。雖然兩者間的角色有著強烈的衝突,但是有了心靈上的了解,而開啟了同情甚至於喜愛之意。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症狀包括:
1. 對於加害人出現正向的情感。
2. 對於加害人出現同情的情感。
3. 對於警察或是其他有權力對付加害人的人,產生負面的情感。
4. 有時候會出現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類似的一些症狀,例如重覆出現令人不愉快的影像、易怒、惡夢等現象。
在美國精神醫學會正式的文件中,並沒有承認”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一個診斷,主要的原因是大部分的人都不認為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此沒有將其列入正式的診斷。不過,目前這個看法已經被逐漸的放寬,相同的現象也可以同時出現在其他種類的心靈創傷。
目前對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治療與處理,還是以心理治療為主,藥物治療為輔;相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為心理突然受到極大的壓力,而使得內分泌系統被損毀,因此”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是以藥物治療為主,心理治療為輔,兩者之治療方式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