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 精神分裂症:回首來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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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帶領著精神科過去三百年的發展,是精神科最重要的疾病。

1809年,法國精神科醫師菲利普-皮內爾(Philippe Pinel)第一個提出早老性癡呆(Dementia Praecox)這個名詞,並且簡單的描述了臨床症狀,算是這個疾病最早的記錄。1852年,另一位法國精神科醫師本尼迪克特-莫雷爾(Benedict Morel)除了更進一步的描述早老性癡呆的臨床症狀,也第一個提出了早老性癡呆具有退化性的特質。

1889 年,德國精神科醫師艾米爾-克雷佩林(Emil Kraepelin),將早老性癡呆與躁鬱症(Manic Depressive Psychosis)區別,同時也整合了當時二位著名學著對於早老性癡呆的觀點,而有了三個次級分類,包括了:德國卡爾-卡爾鮑姆(Karl Kahlbaum)所說的僵直型(Catatonia),埃瓦爾德-赫克(Ewald Hecker)所說的青春型(Hebephrenia),及妄想型(Paranoia)。精神科自此,進入了有系統診斷的時代!

不過,臨床上很多醫師發現早老性癡呆並非全部都會走向癡呆。因此,為了有別於阿茲海默癡呆症,1911年,瑞士精神科醫師尤金-布魯勒(Eugen Bleuler)將早老性癡呆更名為精神分裂症。儘管重新定義了這個診斷名詞,但是大家對於精神分裂症的看法及臨床症狀的描述仍然有著極大的分歧。

1977年,世界衛生組織(WHO)進行了一個世界性關於精神分裂症診斷的臨床調研,結果顯示:“不論在各種文化下精神分裂症的終身發病盛行率大約為1%”,從而奠定了今天大家對於精神分裂症一致的看法。雖然近年的臨床調研結果對於精神分裂症的終身發病盛行率略有修正,認為大約是0.5%-0.7%,不過這些研究確立了精神分裂症的存在與診斷。

由於普通大眾對於精神分裂症的標籤化(Stigmatization)非常嚴重,對於病患有嚴重的誤解與歧視,病患即使被治療痊癒也不容易回歸社會、找到工作及正常生活,因此各國對於精神分裂症的更名運動呼聲四起。2002年,亞洲國家中,日本第一個將精神分裂症更名為”統合障礙(Integration Disorder)”;其他各國也陸續根據各國當地的語言將精神分裂症的名稱進行修正。台灣也在2014年,將其更名為”思覺失調症”。未來精神分裂症這個名稱可能會逐漸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各國自行發展的疾病命名。

回顧過去的三百年,精神分裂症的名稱是源於我們臨床上對於這個疾病的認知及了解而持續發生更動。可是直到今天,我們仍然不清楚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而目前名稱的修正對於我們了解精神分裂症的病因是否帶來好處仍不可知。但是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精神分裂症的故事仍然沒有結束,而且會越來越精彩……